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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时间:2016-05-24 来源:撰稿人:李杨 撰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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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建设局管理的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现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园林科、技术科、社会绿化科、基层指导科七个职能科室,现有干部职工214人。

园林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园林绿化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及依法治绿、护绿意识。

2、参与研究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市园林发展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年度计划。

3、负责建成区内街道、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广场、防护林带、生产绿地等绿化工程的选址、定点、勘察、规划、设计、建设、检查、验收和管理;对树木、草坪、花卉的病虫害及时预测、预报和防治;搞好病虫害的病理发生,药物防治方面的科研工作;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4、组织城市社会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城区内各单位、庭院、小区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小区绿化规划进行审批和验收;检查督导单位绿地、庭院绿地、小区绿地及其他绿地的达标管理。

5、办理城区单位、个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改变绿地性质的审批手续。

6、负责城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报批。

7、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

8、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园林绿化工程立项、融资及专项费用的使用、管理和检查审计工作。

9、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推广专业技术,加速园林绿化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完成新植物品种驯化、培育和科普教育工作;搞好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和推广。

10、指导各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及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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