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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经商 共同维护公园形象 --自然公园管理处(东区)召开园区商户座谈会

时间:2017-04-26 来源:撰稿人:李扬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城市公园配套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自然公园管理处(东区)于4月24日上午组织召开了以文明经商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管理处处长王鹤同志主持会议,公园内所有商户、业主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指出在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十几年的艰辛努力下,自然公园已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对各商户在经营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文明经营。商户是自然公园的窗口,是自然公园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各商户要从长远利益着眼,从改进当前不良作风入手,做到摊位整洁、商品优良、价格合理、服务规范。二是有序经营。自4月25日开始,各商户开展自纠大检查,及时纠正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各商户要服从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搭乱建、随意扩展经营场地、增加经营项目;不得恶意竞争、以次充好、随意要价;各经营摊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各种电瓶车、代步车车速要限制在20公里/小时,不得超速行驶,同时一律安装限速器;所有经营商户及从业人员一律不得在园区内吸烟。管理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直至终止租赁合同。

    各商户对管理处提出的整改意见表示支持,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积极配合管理处工作,服从管理、文明经营,共同维护公园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园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公平、安全、优质的服务,促进公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最后,王鹤处长与所有商户分别签订了2017年安全经营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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