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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宣贯会的预通知

时间:2016-05-30 来源:撰稿人:李建华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各设区市、定州市造价管理站,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提高对该《办法》的理解和认识,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拟于2016年5月20日前召开宣贯会。现将具体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待参培人员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一)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工程计价方式的影响。

(二)解读《办法》和我省贯彻执行的要点内容。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相关行业技术骨干

四、有关要求

《办法》是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工程计价需要制定的,对建筑业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要强化营改增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要求通知本地相关行业的技术骨干参加宣贯,切实做到全覆盖,确保我省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五、其他

(一)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务于5月11日下班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我站。

(二)会议不收会务费,不统一安排食宿。

联 系 人:史新权

联系电话:0311-87803804  13081103845

 

附件:回执表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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