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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关于造价信息评审专家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6-12-05 来源:撰稿人:李建华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廊坊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关于造价信息评审专家报名的通知


为进一步保证我市造价信息价格准确性,提升工程建设造价信息采集、发布质量,根据《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诚聘信息价格评审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心信息价格评审工作;

2、从事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等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材料生产、销售、采购、管理活动,以及造价咨询等有关工作;

3、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用途,具有获得市场价格信息的渠道;

4、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评审专家应履行以下职责:

1被市造价管理站随机选中的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及时对即将发布的信息价格进行评审

2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在广泛了解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已发布的信息价格进行评价并及时向市造价管理站反映。

3、参加省及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工作会议及业务知识水平培训等活动。

三、评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获赠省及市造价信息期刊;

2、优先参加有关学习考察,经验交流等学术交流活动;

3、优先在《廊坊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上刊登学术论文;

4、专家所在单位为造价咨询企业,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可在年度综合信用评价中加分。

四、其它

1、凡符合条件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造价及采购等方面人员,年龄原则上低于60岁,均可报名。

2、报名人员请登录365网站滚球盘(http://www.minghuizaixian.com)点击“网上办公-廊坊造价管理系统-报名入口-专家库报名”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廊坊市造价管理站对应聘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至造价管理站确认。

联 系 人:杨  宁

联系电话:5908163

 

廊坊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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