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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委 关于填写上报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的通知

时间:2016-05-29 来源:撰稿人:信息中心 撰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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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委

关于填写上报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前移监督防线,经研究,现将填写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建设局机关所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局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上报时间:10月15日上午12:00前报市建设局纪检监察室(303室)。

三、有关要求:

1、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填报日期须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2、填表人员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时上报。经查证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局纪委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要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填好并密封后由各单位(科室)安排专人集中收集上报。

4、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实行定期上报制,每年度上报一次。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信息纳入个人廉政档案由局纪委统一保存、管理。

联系电话:2080965、2316827

联系人:王继东、孟华

附:个人重要情况登记申报表样表

 

 

                  中共廊坊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委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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