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机关科室>科教科>文件信息>正文

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1 来源:撰稿人:李坤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001.jpg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002.jpg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003.jpg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004.jpg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005.jpg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006.jpg

相关资料下载

上一篇文章: 廊人社发【2018】12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当前文章:廊人社发【2018】13号《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廊建科【2018】1号《关于做好2017和2018年度全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X 公众号 廊坊建设为民服务网微信公众号